索引號 | 000014349/2024-00349 | 主題分類 | 安全生產監管 |
成文日期 | 2024-03-25 | 發布日期 | 2024-03-25 |
發文機關 | 滕州市人民政府 | 關鍵詞 | 生產安全事故;企事業單位;生產經營單位;監管范圍;監管責任;一票否決;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發展理念;安全防范能力;安全生產條件 |
發文字號 | 滕政發〔2024〕5號 | 有效性 | 有效 |
滕州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4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
滕政發〔2024〕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滕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
? ?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以省委、省政府“八抓 20 條”創新措施為抓手,以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為主線,以防范和遏制生產安全事故為重點,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大力夯實基層基礎,不斷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和安全生產治理水平,確保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根據《棗莊市人民政府關于下達2024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棗政發〔2024〕1號)精神,現就2024年度我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考核、獎勵有關要求明確如下:
一、各類安全生產控制指標
(一)全市安全生產控制目標
市政府確定2024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目標為:杜絕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百億元 GDP 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前三年(2021—2023 年)平均數以內。
(二)各鎮街控制指標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三)各部門控制指標
各部門各單位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抓好監管范圍內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牽頭或配合做好非法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打擊取締工作,全年杜絕發生生產安全死亡責任事故。
二、考核與獎懲
市委、市政府把安全生產工作納入考核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的重要內容,市安委會辦公室按照《滕州市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滕發〔2017〕48號)的要求,對各鎮街、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及時進行督查通報。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該單位和該單位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并予以通報批評和“一票否決”:
1.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負有直接監管責任鎮街和部門;
2.發生死亡1人以上(含1人),或者造成3人以上重傷,或者造成1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責任事故企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3.遲報、漏報、謊報、瞞報或未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程序上報事故的鎮街、市直部門和企事業單位;
4.全年累計被市安委會辦公室通報批評2次(含2次)以上、市安委會警告2次(含2次)以上的鎮街、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在下達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指令后,逾期未整改的生產經營單位;
5.年度內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批準生產經營的;對未依法取得批準的生產經營活動,發現或接到舉報而沒有立即查封取締的行業主管部門;
6.年度內在所轄區域或監管范圍內,對群眾舉報、上級督辦、日常檢查發現的非法違法生產、建設、經營行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處取締并造成嚴重后果的鎮街、部門。
各部門各單位和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夯實基層基礎工作,不斷提升安全監管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確保不突破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為加快現代化強市建設提供安全保障。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
文件文字版:
滕政發2024年5號關于下達2024年度全市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通知.doc文件PDF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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